close

        球類運動,美式足球、足球、棒球、籃球、網球、羽毛球、桌球都一樣,要想當上國手、甚至世界上排名前一百名的頂尖好手,皆須具備如下的條件:一、適合該類運動之體型。二、運動神經、協調性、靈活度都要頂尖。三、生長環境要與所從事之運動有相當之關聯。四、家裡的經濟環境許可。除了上述之條件外,尚須付出常人百倍以上之苦練方可。但,雖然同樣是國手、甚或同樣是頂尖好手,不同的運動,其待遇卻有天地之別,如美式足球、足球、棒球、籃球選手之待遇與網球、羽毛球、桌球之待遇就有非常之顯著之差別,究其原因,可歸納如下:一、比賽之場地要大,最好一次能容納三、五萬之觀眾。二、每場比賽參與的運動員要多。三、每年比賽之場次要多(100場以上)。四、最好有激烈之肢體碰撞,碰撞越激烈越好。美式足球、足球、棒球、籃球就具有上述條件,因此它的運動員年薪,多則幾十億台幣,少則幾千萬、幾百萬,但不管多少,都非從事他類的運動所可比擬。網球、羽毛球、桌球這幾項運動未能具備上述條件,場地不夠大、每次比賽之運動員少、隔著網運動,不允許運動員有肢體之碰撞。因此,如何吸引觀眾入場,便成為各單項協會所必要解決的問題。


        為了吸引觀眾入場,各單項協會幾乎絞盡了腦汁。起初,為了維持傳統性,或為了維持比賽之優越感,始終不願意在選手的比賽服裝上作改變。直到這幾年,不管網球或羽球,運動員之服裝才有了大規模的變化,網球服裝不再是那種制式顏色毫無變化的形式了,雖男選手的服裝變化不大,但女運動員的服裝變化就多采多姿了,對觀眾而言,也較有可看性,對轉播公司的轉播人員而言更是好玩,君不見,女網球手在準備接發球時,攝影鏡頭每次幾乎都停留在女選手的胸部位置,若隱若現,不知是滿足攝影師之偷窺慾還是滿足觀眾的,反正對收視率是絕對有幫助的。除此之外,對選手抗議之容忍度,也大幅提升,網球場上,甚至提供鷹眼,讓選手對判決有異議時可使用,相信羽球場將來也會提供一樣的規則與設備讓選手使用。另外,對選手與裁判之間的互動也較為通融,不會動不動就判警告或判犯規,讓比賽更有可看性。如此,雖然觀眾變多了,比賽也更有可看性,但仍然不夠,對單項協會之收入,對選手之薪資改善不大,因此必須有更突破性之舉措方可解決目前之問題。我對此問題,苦思良久,提出下列建言,供球友參考,望不吝賜教。


       一、在全國北、中、南、東設立專用羽球競賽場地,每個場地三面球場,可容觀眾二至三千人。比賽時僅使用一個球場,另兩個球場作為貴賓觀眾席。平常時,場地可供球隊訓練用。


       二、在全國北、中、南、東依縣市或區域成立10至12個球團。分男、女球團。


       三、每年分兩季(上、下球季)每周比賽兩個場次,每個場次舉辦兩場比賽,賽程為單、單、雙、雙、單五點,單雙不得兼,每場七人出賽,每隊可報名10人。


       四、上、下球季選出季冠軍,年終舉辦總冠軍賽。全年至少可舉辦100場比賽。


       五、有線電視視情況可做實況轉播、比賽時販售門票,發行羽球雜誌。


      羽球如此,網球、桌球亦可比照辦理。相信不僅一、可提升羽、網球、桌球之運動風氣。二、可提升羽、網球、桌球之運動水準,及國際競爭力。三、可提高羽、網球、桌球運動員之薪資所得。上述建議,或許天馬行空、緣木求魚、癡人瞎想(其實我對台灣的運動界、羽球協會、體委會是失望透頂,不抱任何希望),但終歸是我身為羽球人之一番心意,球友笑笑可也,但請勿苛責,我承受不起。下次見! bye! bye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阿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